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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以合法目的抗辯 次被告稱原欲物歸原主

【明報專訊】根據條文,任何人製造爆炸品,或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屬於爆炸品的任何物品,除非他能證明是為了合法目的,否則屬犯罪,最高可囚14年。辯方昨稱將以合法目的為抗辯理由,例如首被告計劃將TATP粉末用於自學和研究,並有意出庭自辯;次被告則打算物歸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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