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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學生脫襲警罪 官質疑警證供

【明報專訊】前年12月28日「和你Shop」示威案中,16歲首被告及17歲的第三被告麥梓希否認一項襲警罪,昨日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屈麗雯裁決時表示,受襲的便衣警署警長50970作供稱,當時感到右膊受襲,立即向左轉身並見到首被告,辯方質疑其反應不合理,理應是右轉而非左轉時,警長卻表示記憶出錯。裁判官認為警長口供的可靠性存疑,加上片段未能清楚拍到施襲者是誰,裁定首被告罪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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