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要求區議員宣誓嘅《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今日刊憲生效。特首林鄭月娥噚日簽署條例,話今次為公職人員嘅宣誓首次訂立非常明確嘅法定標準,為「愛國者治港」原則踏出重要一步。去年《港區國安法》及《國歌條例》刊憲前夕,政府都有就林太簽署法例出稿。 相關字詞﹕區議員宣誓 民主派初選案 朱凱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