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輛的士前年10月在大埔被搜出超過40支汽油彈,司機被裁定一項串謀縱火罪成,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李慶年表示,本案涉及40多支汽油彈,事件與社運有關連,不可視為個別尋仇事件,而是一項整體非法的暴力運動,但考慮被告不是主腦,判囚4年。 相關字詞﹕縱火 辦事處 區議員 區域法院 串謀縱火 汽油彈 的士司機 大埔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