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勞工處建議增設首席勞工事務主任加強規管職工會。勞福局長羅致光昨稱,以《職工會條例》登記的工會受《港區國安法》規管,勞工處有責任監督及管理,又不排除取消違反職工會條例的工會登記(DQ)。有工會斥政府以政治威嚇手段整肅工會,國安法無遠弗屆,擔憂反對政府政策、與國際工會交流都可能被視違法。 相關字詞﹕羅致光 港區國安法 職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