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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續發噩夢圖自殺 官嘆「生命已毁」

【明報專訊】法官判刑時再引述事主心理報告,形容他現時仍每日發噩夢,感到生命毫無意義和希望,更多次嘗試自殺,直言一個年輕人的生命已毁,希望事主盡快走出陰霾。有大律師認為本案刑期合理,事主雖可再循民事方式向被告索償,惟因被告由內地來港犯案,事主可能無法獲得實際金錢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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