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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監管6不足 96%巡查非突擊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機電工程署對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的監管,發現巡查機制、檢驗工作的監管、工程人員「超額保養」、優化升降機及自動梯等方面有6項不足。其中巡查次數雖於2019年起增加,但普遍會預先知會承辦商確認保養工作時間,突擊巡查比率低,僅佔約3.6%。公署認為,突擊巡查重要,可查核工程人員有否按照承辦商提交的保養時間表保養,應提升比率,以增巡查成效及阻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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