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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筆襲警囚3月 女經理刑期上訴得直改囚7周

【明報專訊】29歲女經理前年8月涉在尖沙嘴用激光筆照警員眼睛一秒,早前被裁定一項襲警罪罪成,判監3個月。女經理不服裁決,就定罪及刑期上訴,高等法院昨頒下判辭,稱上訴方新呈堂影片未能引證警員供辭在案情、被告身分等方面有矛盾,故駁回定罪上訴,但認為就案情而言判刑過重,裁定刑期上訴得直,改判女經理囚7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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