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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通過規管劏房水費 不按表收錢罰款1萬

【明報專訊】立法會昨三讀通過由工聯會麥美娟提出的私人條例草案,規管劏房業主濫收水費,禁止業主收取高於水務署制定的金額,違者可被罰款1萬元。政府歡迎有關修訂,草案亦獲跨黨派議員支持。麥美娟表示,希望修訂可阻嚇濫收水費的情况,紓緩基層家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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