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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橋衝突案 被告:停留感受衝突 回神已被制服

【明報專訊】前年11月12日中文大學二號橋衝突一案,昨在區院續審。案發時就讀中大中文及教育雙學士、副修英國文學的第四被告鄧希雯自辯時稱,當天只打算逗留一會便離開,惟不久警方發射催淚彈,出現了她從未經歷過的衝突場面,觸發她停留專注以「感官」感受,回過神時已遭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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