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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選制提修正 現DQ不終止選舉 納1至3非官員 資審委上限變8人

【明報專訊】立法會修改選舉制度的法案委員會本周初完成逐條審議,政府昨提交多項建議修正案,包括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人數上限由5增至8,特首委任主席和2至4名官守成員,須同時委任1至3名非官守成員。政府書面回覆稱,按《防止賄賂條例》,資審委屬「公共機構」,條例下的監管機制適用於資審委及其成員。政府早前稱,若立法會地方選區或功能組別的候選人在投票日前逝世或喪失資格(DQ),選舉程序會終止,政府昨說因應38名議員要求,建議改為選舉程序不會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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