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服務僱主一家25年的51歲菲傭,聲稱家人重病,先向女僱主借款約9萬元,再在僱主家中偷取總值逾118萬元的名表和首飾,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法官形容案件歷時4個月,涉案行為違反誠信,判處被告入獄兩年。 相關字詞﹕勞力士 百達翡麗 區域法院 半山壹號 偷竊 菲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