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年11月區議會選舉前,民建聯時任北區區議員姚銘位於粉嶺的辦事處先後兩次遭縱火,外牆、閉路電視等受損。其中一名案發時14歲的少年事後被捕,警誡下稱「一時貪玩」,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縱火罪,還押至5月17日,待索取背景、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同案另一名社工系學生昨缺席聆訊,遭法官頒下拘捕令。 相關字詞﹕粉嶺 縱火 區議員 議員辦事處 民建聯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