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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督察被指拒簽聲明 停職禁回辦公室取私人物件

【明報專訊】政府要求所有公務員簽署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聲明或宣誓,拒簽者或被勒令離開公務員隊伍。任職公務員逾30年、高級環境保護督察胡先生昨表示,4月12日收到署方信件,指他未在限期前妥當簽署及交回公務員宣誓聲明,即日停職。胡昨在職工盟人員陪同下要求署方解釋,稱限期前已交簽署聲明,但附上備忘錄表達疑問,之後兩次加簽無任何附加內容。環保署昨發稿回應,該名員工雖曾3次向署方交回聲明,但每次均在簽署欄中填寫其他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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