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8歲男警於去年8月休班期間在港鐵太子站內偷拍一名女子裙底,並在警員接報到場前刪除照片,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各一項遊蕩罪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稱案件嚴重,向被告表明「你是一名警察,罪加一等」。以往亦有相類案件判囚的例子,裁判官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准續保釋至4月30日判刑。 相關字詞﹕西九龍裁判法院 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遊蕩罪 偷拍裙底 休班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