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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條例下月二讀 倡議員停職即停薪津

【明報專訊】包括引入區議員宣誓規定的《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昨日完成審議工作,委員會主席、自由黨張宇人稱,草案會在下月12日在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草案賦權律政司長可就立法會、區議會議員違反誓言提出法律程序,議員要即時停職,多名建制派議員早前關注議員停職後會否仍獲發酬津。政府稱會提出修正案,議員停職期間「不得享受相應待遇」,即包括酬金、津貼和償還款額,以及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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