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5月27日網民因反對國歌法二讀發起「5.27和你慢駛塞車大行動」,助理工程師被指在紅磡海底隧道以時速10至15公里慢駛,造成交通阻塞1至2分鐘。他早前承認一項公眾妨礙罪及兩項違反道路及交通規例的水箱護罩安裝不穩固及強制性前燈故障罪名,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被告擔心履行社會服務令影響收入或被解僱而拒絕接受,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終判監禁3周、罰款5000元。 相關字詞﹕工程師 社會服務令 國歌法 和你塞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