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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團體倘變政治團體 建制倡撤自我監管

【明報專訊】有具法律背景的建制派人士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提出若律師團體變成政治團體,當局可收回其自我監管權,交由政府部門監管。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回應稱,公會是政治中立,會根據「規章及規則」去捍衛法治、司法獨立、《基本法》及人權。夏博義1月接任公會主席後,提出推動政府修訂《港區國安法》,遭親建制派報紙接連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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