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身兼民主黨創黨成員、支聯會副主席、律師等多個身分,何俊仁將四十載奉予政壇及法律界。縱歷盡風雨,他卻因8.18案首成被告,在犯人欄受審,昨被裁「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對於現身負3案,他說當時只為香港和平示威的國際形象「堅守崗位」,坦言罪成機率甚高,已做好入獄準備。他寄語港人「不要放棄希望」,因史上「從來沒有永恆的黑暗,亦沒有任何專政獨裁可以千秋萬世」。 相關字詞﹕何俊仁 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流水式集會 818遊行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