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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煽圍新屋嶺 「金正恩」社服改囚13月 律政司:量刑不應局限幾行字 官認同網上傳播可加刑

【明報專訊】38歲地盤工前年9月在facebook群組以網名「金正恩」的帳戶發帖,聲稱有示威者在新屋嶺扣留中心遭性侵甚至殺害,籲他人到場「包圍」、「救出義士」,早前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昨提出刑期覆核時形容煽惑罪「不應局限(社交媒體)幾行字」,籲法庭將實際可能發生的非法集結情况納入判刑考慮,上訴庭稱做法有難度,但認為刑期明顯過輕,改判囚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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