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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機場示威禁令緩刑 人力成員藐視法庭判付40萬訟費

【明報專訊】機管局前年8月取得法庭禁制令,阻止市民在機場範圍內示威。人民力量成員錢寶芬被指在禁制令生效後一個月,在機場客運大樓巴士總站示威並展示標語。錢昨在高等法院就刑事藐視法庭承認責任,判囚30天,緩刑12個月,另須付40萬元訟費予律政司,為首宗違反此禁制令而遭判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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