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賄選及種票疑雲,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幹事李林昌等3人涉利誘親友投票予楊全盛,被控串謀在選舉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及接受利益共3罪,日前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昨被判監禁9個月及11個月。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指出,法庭判刑必須具阻嚇性,以維護選舉公平。 相關字詞﹕楊全盛 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 資訊科技界 立法會選舉 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