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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不足 女護國慶日集結罪脫

【明報專訊】前年10‧1多區爆發衝突,9人被控於黃大仙區參與非法集結,其中8名男女獲裁定非法集結罪表證不成立,餘下一名30歲女護士表證成立,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裁決。裁判官表示,當日黃大仙不同地方有人集結堵路,控方無足夠證據證明女被告於控罪書上的街道非法集結,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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