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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攜氣槍激光筆罪脫 官稱受困精神問題

【明報專訊】23歲無業漢涉於前年12月在沙田好運中心管有內有鋼珠的氣槍及激光筆,他否認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仿製火器兩罪受審,案件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裁決。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指出,被告受精神問題困擾多年,即使專家證人認為被告稱攜帶內有鋼珠的氣槍令自己安心的說法不可信,惟「精神病患者可有千千萬萬種常人覺得唔合理嘅諗法」,加上控方沒證據證明被告曾拿出及使用物品,最終裁定兩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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