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食環署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涉嫌在尖沙嘴一間連鎖超市雜貨店內盜取性玩具,被店舖保安員發現,並在警誡下承認偷取震動器自用。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他被控一項盜竊罪。在控方同意下,被告獲准以1000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另須繳堂費300元,原有的控罪獲撤回。
【明報專訊】食環署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涉嫌在尖沙嘴一間連鎖超市雜貨店內盜取性玩具,被店舖保安員發現,並在警誡下承認偷取震動器自用。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他被控一項盜竊罪。在控方同意下,被告獲准以1000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另須繳堂費300元,原有的控罪獲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