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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男生感化改判教導所 律政司覆核 官斥被告無同理心無悔意

【明報專訊】前年11月,時年15歲男生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投擲一枚汽油彈,損毁一單位窗戶及外牆。他早前承認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判3年感化。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昨表示,基於罪行嚴重性和更生需要,改判男生入教導所。律政司一方表示,男生向感化官流露悔意,但對於警察宿舍的居民受生命威脅,他則保持緘默。法官潘敏琦形容男生沒有同理心,質疑他毫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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