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影星周星馳2010年與「香港建設」太子女于文鳳分手後,遭于入稟要求賠償逾8000萬元投資佣金一案,高等法院去年底裁定于文鳳敗訴,下令她支付全部訟費。雙方事後就訟費命令提出更改申請,高院法官高浩文昨日頒下決定,下令于文鳳須再負擔部分訟費,但毋須為周星馳支付索取物業估價的費用。
【明報專訊】影星周星馳2010年與「香港建設」太子女于文鳳分手後,遭于入稟要求賠償逾8000萬元投資佣金一案,高等法院去年底裁定于文鳳敗訴,下令她支付全部訟費。雙方事後就訟費命令提出更改申請,高院法官高浩文昨日頒下決定,下令于文鳳須再負擔部分訟費,但毋須為周星馳支付索取物業估價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