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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倡改立會議規 禁點人數 表決前召議員 減發言時間 委員會人數設上限

【明報專訊】建制派在民主派總辭立法會後,再醞釀修改《議事規則》。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今開會,據悉將討論多項修改議事規則建議,包括刪去議員提出點算會議法定人數的做法,只能在記名表決時,由立法會主席響鐘15分鐘召傳議員到場;事務委員會、法案委員會、小組委員會的委員人數設上限為15;政府議案、議員議案、休會待續議案分別劃下辯論時限(見表)。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批評是鉅細無遺限制異議聲音;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質疑,議員不能點法定人數或有違《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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