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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保釋案爭拗危害國安行為 終院押後裁決 律政司:應涵23條行為 張舉能質疑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控《港區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早前一度獲高等法院批出保釋,律政司後來提出上訴,終審法院昨日開庭審理應如何解讀國安法涉保釋的條文。律政司主張,法庭考慮被告會否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時,應不限國安法或其他刑事罪行,當中包括《基本法》第23條所述行為,遭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質疑:「豈不是非常古怪?」法庭決定押後裁決,其間黎智英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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