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男病人4年多前於威爾斯醫院治好肺炎,他稱為答謝救命,向主診醫生、時任內科及藥物治療部副顧問醫生雷頌恩送上價值1.9萬元的手表,兩人同被起訴。裁判官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表示,控方無證據證明被告有貪污意圖,裁定兩人所有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明言,雷頌恩未尋求部門批准就收下手表,明顯對醫管局守則認知不足,本案亦因「一連串疏忽、訓練不足和錯誤建議」而起。 相關字詞﹕罪名不成立 病人 威爾斯親王醫院 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 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 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