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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覆核 藏棍男生囚10日改判3月 另案覆核亦獲接納 16歲少年襲警入更生中心

【明報專訊】21歲男學生前年11月在沙田大會堂外被警員截查,被搜出兩支改裝金屬棍。他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判囚10天。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昨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認為原審裁判官判刑過輕,犯下原則性錯誤,量刑起點大幅增至8個月,經考慮認罪、律政司的申請出現延誤、再入獄會令被告焦慮不安等情况,判男學生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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