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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傭覆核「與僱主同住」規定 官問探親staycation需否守

【明報專訊】菲律賓女傭前年在港產女後被僱主拒絕外宿,又不准她攜初生幼女至僱主家同住,遂向勞工處及入境處申請豁免產假期間留宿僱主寓所,惟被拒絕。她早前提請司法覆核挑戰處方決定,並要求法庭頒令准許在港外傭休假時外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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