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毒品調查科男警員涉於社交媒體結交女童相約外出,性侵6名11至14歲女童,包括要求口交、傳送裸照及非法性交等。男警早前承認非禮及與16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等共8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被告利用社交媒體,隱瞞身分結交女童犯案,為加刑因素之一,但接納他沒利用警員身分犯案,判囚46個月。 相關字詞﹕社交媒體 非禮女童 非法性交 警員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