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東九龍衝鋒隊二男一女警員於4年前一宗毒品案涉虛假陳述,聲稱從男子身上搜出冰毒及吸食工具,與閉路電視片段內容不符,被裁定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0周。3人早前上訴,高院昨日頒下判辭指出,3名警員的書面紀錄沒有記載被捕人將毒品扔在花槽一事,做法雖有可商榷之處,但遺漏不屬虛假陳述,裁定3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上訴得直 警員 東九龍總區衝鋒隊 意圖妨礙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