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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婦控踢警大腿 警自稱高1.5米

【明報專訊】前年平安夜多區發生警民衝突,43歲主婦被指翌日凌晨在旺角舉腳踢向警員左邊大腿,她否認一項襲警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辯方就被告能否舉腳踢到警員詢問涉事男警身高時,對方回答「1.5米」,裁判官張天雁質疑「1.5米好矮咋喎」,警員後稱不敢肯定確實數字,辯方律師走到警員身旁,稱自己高1.7米,庭上所見兩人身高相若。據警方網頁,男性投考者身高最少1.63米。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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