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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有案情 督察記事冊案發後才簽發 記者法院範圍外拍攝 警:邊個影拉邊個

【明報專訊】4名男女前年8月涉在紅磡非法集結一案,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警方高級督察出庭供稱在記事冊上記錄了案發當日和前一日的事件,被辯方質疑記事冊封面上由槍房簽發送出的日期是案發後一天。控方表示需時確認和查找相關紀錄,法官將案押後至今早續審。另外,該高級督察散庭後從法院所在的灣仔政府大樓地庫停車場離開,記者上前拍照,有警員質疑該處屬法院範圍,向記者大叫「邊個影相就拉邊個」。司法機構回應稱,該處不屬法院管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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