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傳北京考慮修改本港選舉制度。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昨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均清楚列明,本港特首可「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並由中央政府任命,倘特首立即改由協商產生,做法並無違反《聲明》,亦毋須修改基本法及人大釋法。 相關字詞﹕基本法第45條 中英聯合聲明 特首選舉 梁振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