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律政司昨就一宗涉反修例運動的刑期覆核案件,稱控方不可用訟辯方式爭取特定判刑的做法已沿用多年,要求上訴庭考慮檢視有關做法。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表明,有關情况可構成潛在影響很大,當中涉公眾利益,不宜在本案處理此議題。 相關字詞﹕律政司 刑期覆核 縱火 已婚警察宿舍 理大救援戰 判刑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