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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權案鄉局得直 建屋申請重開綠燈 上訴庭裁私人協約及換地合憲 本研社批打回原形

【明報專訊】高等法院2019年裁定新界原居民以「私人協約」或「換地」方式在政府土地申建丁屋違憲,與訟各方提出上訴,上訴庭昨日裁定政府及鄉議局上訴得直,指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申建丁屋合憲,並駁回另一方申請者郭卓堅及呂智恆的上訴。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形容判決是「全勝」。發展局即「開綠燈」,稱歡迎上訴庭裁決,研判辭後安排恢復接收和處理有關在政府土地興建丁屋的申請。有團體指裁決令丁屋政策打回原形,900多公頃「鄉村式用地」無法釋放發展,加劇土地問題(見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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