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獲全額獎學金來港升學的19歲哈薩克籍學生,涉於前年11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期間,在油麻地企圖點燃和向警方擲汽油彈。案件經審訊後,法官沈小民昨日稱警員即場拘捕被告後,沒嘗試在場尋回涉案打火機,部分口供更互相牴觸,法庭不能肯定事情始末是否如警員所述,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罪名不成立 企圖縱火 哈薩克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