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於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首階段發展計劃,發展局前年8月公布清拆行動的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馬屎埔村民「陳伯」陳基裘不滿政府沒向寮屋戶作應得賠償,去年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法官周家明昨日頒下判辭,表示寮屋霸佔官地,不屬於《基本法》保障的私有財產,駁回司法覆核許可。 相關字詞﹕陳伯 司法覆核 特惠津貼 寮屋戶 賠償 馬屎埔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