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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投訴機制無效 監警:判決不礙工作 梁定邦:需否改革待社會討論

【明報專訊】高等法院上月就一宗司法覆核案,裁定警員不展示識別編號或標記的做法違反《人權法》,並指現時投訴警察課和監警會組成的投訴機制未能有效處理針對警方的投訴。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昨被問會否提出改革、爭取獨立調查的權力,他回應稱,經諮詢法律意見後,認為法庭判決沒影響監警會現時工作,監警會將繼續按《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第八條所述的職能工作,又稱條例「不容許我們作出提議」。監警會是否需改革,他認為有待社會討論,他持開放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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