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被控欺詐,以及《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分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時,均被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保釋,下令還押,並將兩案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黎智英將於下周三(23日)就該兩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保釋聆訊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欺詐罪 黎智英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