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名青年去年10月8日進入已關閉的將軍澳港鐵站,打碎14道月台玻璃幕門,致港鐵事後要用261萬元維修。兩人早前承認入屋犯法罪,原定昨日在區院判刑,惟首被告的父親在庭上向法官稱,兒子自中學起患精神病,一直有覆診和服藥,之前因兒子不想被標籤為精神病者,才沒透露其病况。法官練錦鴻決定為他索取精神科報告,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兩人續須還押。 相關字詞﹕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罪 理大救援戰 精神科 入屋犯法罪 港鐵 將軍澳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