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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案原擬與警同一法律代表 後發現不妥 消防需時覓律師准押後 官斥不負責任

【明報專訊】科大學生周梓樂死因研訊上周將消防處列為有適當利害關係者。消防處原擬由警方律師一併做代表,但前日發現此安排不妥當,昨日在庭上申請需更多時間安排。死因裁判官斥責消防處「搵律師好難咩?」,又批評「律政司應要考慮這個研訊的急切性」。裁判官最終批准將案押後到下周一(14日),又估計研訊難以如期完成,稱拖延「對每一個參與者都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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