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影星周星馳2010年與「香港建設」太子女于文鳳分手後,于文鳳入稟要求周星馳賠償逾7000萬元投資佣金一案,周星馳昨繼續作供。庭上文件透露,周星馳2011年曾考慮抵押「天比高」12號屋以換取2.5億元貸款,于文鳳則向銀行稱周星馳擔任新戲導演可賺2000萬。周星馳對上述文件表示「唔記得」。 相關字詞﹕物業投資 天比高 比華利山 佣金 于文鳳 分手 周星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