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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曾匯于文鳳「佣金」 稱無留意用字只當「禮物」 周星馳:閱報道始確信已分手

【明報專訊】影星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入稟要求賠償逾7000萬元投資佣金一案,周星馳昨繼續作供,提及曾將「天比高」投資獲利的1492萬元贈予于文鳳,但重申贈款是「禮物」,前提是兩人須「關係好好,好開心」,惟于稱當贈款是「應有權益」。周承認該筆匯款被列為「佣金」,但稱沒留意用字,「佢寫佣金咪寫佣金囉,個錢我都係咁畀」。周又稱直至看到一篇報道,明白于有新男友,「才確信于小姐跟我分手」,事後兩人關係「連朋友都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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