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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引述周星馳:會分一成bonus畀于文鳳

【明報專訊】周星馳2010年與「香港建設」太子女于文鳳分手後,于文鳳入稟要求周星馳賠償逾7000萬元投資佣金一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于文鳳一方證人、菱電集團創辦人胡法光之子胡亮明出庭作供,透露菱電2004年與周星馳聯營「天比高」地皮,自此熟絡,稱曾聽周星馳說「于小姐幫過我嘅項目,賺咗錢嘅,我會分一成bonus畀佢」。此後知悉周于兩人分手後,因覺得于文鳳將「最好嗰10年青春」給了周星馳,曾建議周向于支付分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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