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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裁決後 警員戴委任證

【明報專訊】高等法院前日裁定,警員不展示編號的做法違反《人權法》。警方國安處昨派出多隊人員到中大調查,大部分警員均有佩戴委任證,有別過往佩戴行動呼號卡。據悉,警隊有部門向前線發指示,稱因應法庭裁決,律政司正研究申請上訴或暫緩執行裁決,要求警員暫不要用行動呼號卡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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