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影星周星馳2010年與「香港建設」太子女于文鳳分手後,于入稟要求周賠償逾7000萬元投資佣金,案件昨在高院續審。于文鳳率先作供,稱佣金協議源於2002年聖誕前夕,當時周星馳說送她一輛單車作禮物,于文鳳回答「與其送我單車,不如給我投資利潤的10%吧」,周星馳遂答應。她又說,明白周星馳「不相信」婚姻,要求分佣並非逼婚。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于文鳳 周星馳 佣金爭議